狠抓落实奋力攻坚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
邬 建 平
(2007年4月27日北京)
同志们:
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十届“两会”和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2006年工作,部署2007年任务,总结经验,交流体会,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对全国食品生产监管战线的同志们再动员和再鼓舞,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加快推动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总局党组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长江局长会前明确指示2007年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年,一定下大力气取得明显成效。传卿书记百忙之中亲临会议,并将给我们作重要讲话。长城副局长明天上午还将作总结讲话,同志们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深刻领会。下面,我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一、2006年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过去一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2006年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狠抓源头,固本强基,开拓创新,扎实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得到了大力加强,监管有效性得到了稳步提高,并在十一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第一、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步伐,顺利实现28大类食品全面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既定目标。在2006年年底实现国家标准规定的28大类525种加工食品全面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是国务院对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也是国务院对质检部门提出的艰巨任务。在各级质检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同志们大胆创新,改革完善,强力推进,采取了组建食品市场准入专业技术委员会、科学调整食品分类、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充分吸收社会各方的技术和专家力量参与工作,切实加强技术支撑和组织保障建设,终于在2006年底圆满完成了这一重要任务,顺利实现了既定目标。这是自2002年启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个值得纪念的大事。这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的扎实开展,不仅显著提升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大大加快了我国食品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步伐。2006年我们进一步扩大了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生产许可的两级审批模式,新下放了糕点、豆制品等21类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批权限;将原由国家局许可的酱油、食醋、速冻米面制品等7类食品交由省级局实施许可。2006年全年共批准发放11572张国家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11786张省级食品生产许可证,地方局发证数量首次超过了国家局发证数量。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制定实施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全年共注销和吊销生产许可证459张,保证了获证企业的质量。在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许可程序,规范许可行为,严格坚持“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和“八公开”原则,并在全系统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中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警示效果,有效提升了市场准入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第二、积极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6年,我们把实施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作为重要任务之一,按照“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了工作进度。一是组织开展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普查。共普查塑料、纸、金属、复合、泡沫、玻璃、竹木等8种材质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和工具生产企业7009家。其中,塑料制品3767家、纸制品1418家、金属制品323家、复合制品333家、泡沫制品147家、玻璃制品359家、竹木制品667家、其它制品426家。二是对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及牙膏产品开始了发证,正式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基本完成了纸、橡胶、玻璃、金属等材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起草工作。三是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组织起草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加快建立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发了添加剂使用管理智能系统,在部分省市试用效果良好。四是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监管的技术法规建设。经商国家标准委,提出了需要制修订的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安全标准目录。其中,食品相关产品需要制订标准2434项,修订标准272项,化妆品需制订标准203项,修订标准28项。同时,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对化妆品标签的内容、形式、监督管理制度和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这个《管理办法》将很快出台。
第三、严格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各地质检部门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国31个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16030个,确定食品安全专职监督员25346人,聘请政府协管员72474人,聘请社会信息员106573人,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06年各级质检部门全年共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90万次巡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5万份,回访基层政府6万次,与19万家小作坊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基本实现了日常监管的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同时,2006年我们在全国重点监管区域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控工作,对消费量较大且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方便面、糕点等15种食品中19种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进行了监测,监测范围覆盖了22个省、市、自治区。共获得了3921个有效监测数据,涉及样品1413个,合格样品1167例,合格率为82.7%。其中,葡萄酒、蜜饯、瓜子、小麦粉存在问题较为严重,不合格率分别为47%、26.3%、23.3%和23%,突出原因是滥用添加剂。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采取了严格的后处理措施,并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了监管。
第四、突出重点,积极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一年来,全国各级质检部门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为2007年全面展开食品小作坊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完成了全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状况普查。截止到2006年底,共调查企业448153家。其中,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352815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8.7%;证照不全的223297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9.8%;无证无照的164149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36.6%。二是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各地质监部门按照“引导、规范、监管、便民”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违规行为26726起,24269家小作坊被责令停产或自行转产,4272家小作坊进行了联合或兼并,190014家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两打”)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势态。四是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全国31个省765个区域性食品生产加工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豆制品、大米、小麦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五是探索创新小作坊监管新模式。在浙江、山东、广东、吉林、河南、陕西等省开展农村小作坊监管示范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出集中生产、股份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专业合作等监管模式,在部分地区进行了成功推广。六是加大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了质检部门狠抓小作坊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仅总局在元旦、春节期间,就在央视、新华网、新浪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政府网等众多权威媒体进行了50余次专题报道。
第五、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食品及相关产品突发公共安全事件。2006年食品安全整体形势逐渐好转,但是媒体、网络仍报道了一些敏感问题,如方便面中丙烯酰胺、美赞臣奶粉中金属颗粒、花生油掺假、芬达美年达等软饮料中含苯、可乐中含杀虫剂、瘦肉精、废旧塑料制问题奶瓶、回炉牛肉干、“红心”鸭蛋等10余起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我们按照质量调查快速反应、整改措施快速反应和消除影响快速反应的应对要求,均迅速采取了果断、积极的应对措施,紧急组织专家评估、专项抽查、迅速开展应急检验、快速发布检验结果等应对手段,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蛋制品、矿泉水、花生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化妆品等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和平息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维护了市场秩序,稳定了消费者的恐慌心理。
第六、建立了食品安全快速预警机制,积极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2006年建立并启用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已经实现了对15个国家食品质检中心日常检验检测数据和16个省市监督抽查数据的动态采集,每月收集有效数据2万余条。通过动态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积极将监管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将可能的食品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解决最严重、最紧迫的突出问题。2006年总局连续发出了含乳饮料中甘氨酸预警、散装辣椒制品中苏丹红预警、豆制品中碱性橙预警、唇膏中苏丹红预警,对行业性苗头问题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其演变成突发事件。其中,对18个省市160家企业223批次含乳饮料进行的专项抽查结果显示,35%左右的含乳饮料非法使用甘氨酸代替奶粉;对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市)的辣椒主产主销区23个集贸市场随机抽取的57批次散装辣椒产品抽查发现,60%的产品含有苏丹红;在广东省局组织的豆制品日常检查中,首次发现企业非法使用有害工业染料碱性橙加工豆皮;在广州市质检所的日常检验中,首次在唇膏中发现苏丹红。这些问题都是国内首次发现,一旦被媒体先报道,很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并迅速演化成突发事件。总局连续发出的预警公告,不仅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而且正确引导了公众消费,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七、加强和完善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不断提高有效性。一是始终将食品抽查作为监督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总局全年共对5459家企业生产的6313种食品组织了国家监督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7.9%,抽查食品企业数量占全部抽查企业总数的36.8%。二是进一步加强可比性跟踪抽查。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跟踪抽查占全年抽查总量的80%,加快实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三是进一步加大国家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提高威慑性。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公布产品抽查结果,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大力宣传,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坚决曝光。四是加大专项抽查力度。共组织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饮料、植物油、方便食品等近60余个专项抽查工作,并将小麦粉、桶装水等8类食品列为全国监督抽查重点。特别是含乳饮料、散装辣椒和年货食品大盘点等专项抽查,各方反应抽查效果良好。
第八、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各级质检部门围绕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深入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3.5万人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3万余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金额7.6亿元。基本解决假冒伪劣问题的重点区域1231个、重点加工点5409个、重点加工户2.7万个。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春夏季食品、秋冬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食品和消费品“3.15”专项打假行动,以及“五一”、“六一”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和夏季饮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了食品造假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食品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
第九、开展复原乳专项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液态奶生产秩序,促进奶业及奶制品行业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保护广大奶农的切身利益,促进奶业及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会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等部门,实施了液态奶生产企业驻厂检查,建立了复原乳生产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复原乳标识标注的相关规定,加强了液态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发布了《复原乳专项监管工作规范》,建立了复原乳的日常监管制度。为规范液态奶生产日期,杜绝“早产奶”,总局发布了相关的管理文件,组织开展液态奶生产日期的专项检查,使早产奶问题基本得到遏止。同时,积极参与了国务院就液态奶监管和“标鲜”问题研究的相关工作。
第十、加强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审查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全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监管人员和审查员的培训,培训人员达2700人次。通过培训和考核,目前,全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行审查员达6700人,有力推动了市场准入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充分利用本地师资和业务骨干组织了再教育和再培训,目前已经有24个省完成审查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1424名审查员办理期满换证手续。二是组织编写了《食品及相关产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基础知识读本》等材料,为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以食品市场准入专业技术委员会为基础,培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技术专家队伍、管理专家队伍、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专家队伍,为科学、有效地实施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
第十一、着眼长远,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机构、编制、人员逐步到位。2006年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向政府申请食品监管机构、编制的工作力度。目前,全国31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除北京和内蒙外,全部成立了经省级编办批准的食品监管处,编制、人员也都有了适当增加。二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完成了金质工程中食品监管子系统开发前期任务。三是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制订工作,积极反映质检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法律的颁布实施能够有力促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四是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制订工作,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的艰苦沟通和协调,确保规划能充分体现质检部门履行职责的制度性保障。五是积极组织有关机构申报科技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科研项目和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将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检测、食品中掺假物识别确定为质检部门应具备科技领先的重点领域,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保障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2006年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去年连续发生了“红心鸭蛋”事件、“黑心肉”事件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了严重危害,产生了极坏影响。对这些食品安全问题,方方面面反映强烈,很有意见。群众最为不满的就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问题突出,使用有毒有害非使用原料加工食品的恶劣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地区存在严重的区域性安全隐患。这些问题说明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仍然处于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这也正是我们2007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
二、创新务实,集中攻坚,全力以赴管好食品小作坊
近年来,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多次批示和讲话中,明确要求要加大食品安全治本的力度,要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近期,更是明确提出要突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可见,能否从生产加工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能否有效解决食品小作坊问题,已经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决定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质检部门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主管部门,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切实管好小作坊,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为此,总局决定将2007年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年”。我们全系统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克服这样和那样的困难,“咬定青山不放松”,扑下身子,埋头苦干,想实招、干实事、出实效,下决心彻底整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恶劣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集中力量解决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使2007年成为小作坊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的分水岭,坚决完成国务院既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小作坊监管的范围和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监管工作的实际,总局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征求部分省局意见并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应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在: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现做现卖的除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
全系统几年来的普查结果表明: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很低,小作坊普遍呈现多、小、散、乱、差的特点,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更为复杂的情况是,治理小作坊,既要考虑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又要考虑到社会稳定、就业和方便群众生活等问题。因此,我国的国情决定了食品小作坊监管势必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总局决定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坚持“引导、规范、监管、便民”的指导思想,做到既要严格监管,保证安全,又要引导规范,方便群众。
(二)小作坊监管的工作目标
07年主要目标是实现“四个一批”:即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非法小作坊;坚决关闭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引导规范一批具备一定基础的小作坊达到市场准入条件;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小作坊。我们希望通过全系统艰苦细致、深入扎实的工作,使小作坊数量大幅降低、安全卫生水平不断提升、生产加工秩序逐渐规范、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三)小作坊监管的工作原则
根据当前我国食品小作坊的实际情况,小作坊监管工作按照“全面监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一是政府领导,全面监管。在坚持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前提下,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切实担负起部门监管职责,将所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二是统一规范,分类实施。在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严厉打击的前提下,小作坊按以下五种情况分类监管:第一种是根据证照情况。重点是督促没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领齐证照。第二种是根据地理位置。将地处人口稠密的城市和城乡结合部的作为重点监管,将地处人口稀疏的农村的作为一般监管。第三种是根据风险情况。将白酒等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为重点监管,将大米、面粉等风险较低的作为一般监管。第四种是根据销售范围。对产品销售范围较大的作为重点监管,对产品仅在本乡镇或本村销售的作为一般监管。第五种是根据诚信情况。对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和抽查不合格记录的作为重点监管,无不良记录的作为一般监管。如果这五种分类有两种以上属于重点监管的,则列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实施严密监管。三是重心下移,突出重点。各省局应将小作坊监管的工作重心和监管资源进一步向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转移,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四是因地制宜,打扶结合。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模式整合规范,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管;既要加强打击,又要加强帮扶,因势利导,形成良好的监管和规范氛围。
(四)小作坊监管的工作措施
经过认真总结06年浙江、吉林、山东、广东、河南、安徽、陕西、甘肃等省的小作坊监管工作试点经验,总局又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和实地调查,目前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个意见已经发到各位代表的手中。会议结束后,总局还将组织精干力量到基层到一线深入调研,发达地区、繁华城市要去,落后地区和穷乡僻壤也要去,目的就是要搞清、弄透、全面剖析小作坊问题,制定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我今天从三个层面,向大会报告总局目前决定采取的小作坊监管几项主要措施:
——第一,小作坊自身必须严格遵守的三条规定:
一是进行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所有小作坊必须根据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进行生产条件改造,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低底限要求。达不到基本条件又拒不进行条件改造的,不得生产加工食品。
二是产品在规定范围内销售。已经纳入市场准入管理并开始无证查处的食品种类,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的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
三是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销售范围不超过本县行政区域。承诺应明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县级局必须严格执行的六项措施:
一是完善普查建档。县级质监局必须做好辖区内小作坊的普查建档工作,以前普查范围未涵盖的,按照这次总局提出的小作坊范围进一步补充完善。所有小作坊的档案做到电子化管理和动态更新,并尽可能的保存影像档案资料。县级局必须向省市局报告本辖区内小作坊的动态变化情况,省市局必须建立完备的小作坊详细情况数据库。
二是实行小作坊免费培训。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对本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者进行免费培训,培训的内容应该包括基本的食品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生产加工知识、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和质检部门的监管要求。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认识到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增强社会责任感,改善生产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提高保证食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可以全县集中统一培训,可以在乡镇范围内分片进行,也可以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在村里进行,但必须完成培训任务。
三是强化日常例行巡查制度。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内的所有小作坊必须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制定详实的巡查计划,建立规范的巡查程序、巡查内容、巡查文书制度。重点巡查基本安全卫生条件保持状况、产品销售范围和添加物质使用情况等内容。日常巡查结果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详细记录巡查实际情况。
四是实行定期公示制度。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对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定期公示。定期公示至少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本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条件改造情况、申领证照情况、日常巡查情况、不合格记录和其他违法行为等,接收社会监督。公示的内容应同时报本地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五是严格整改复查和停产整顿。对不能满足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日常巡查中及其他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小作坊,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明确整改的期限和整改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帮助,对限期整改的情况严格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产;同时报告本地政府,并予以公示。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其召回已售出产品。
六是严格惩处恶意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必须实施严厉打击,报告当地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绝不能以罚代刑,必须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我刚才所说的小作坊必须遵守的三项规定和县级局必须执行的六项措施都是强制性要求,必须执行,各地质监部门还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生产报告、黑名单、强制检验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小作坊不出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小作坊监管措施能否落到实处,能否真正发挥作用,最为重要的是健全和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尤其是县级局,必须坚持严格执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巡查、回访、抽查、年检等日常监管各项制度,确保政策清楚、职责清楚、任务清楚,实现小作坊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小作坊监管的工作核心在县级局,落实的关键也在县级局。责任下去了,保障条件也要跟上。省、市级局要从人员、资金、设备等各方面全面向县级局倾斜,切实做好县级局履行职责的保障工作。
——第三,总局和省级、市级局的工作重点
在小作坊监管工作方面,总局和省局主要负责制定方针、政策,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强指导和督查督办。市级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县级局小作坊监管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大力协助县级局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抓住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765个区域性集中生产食品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按照“依托政府、集中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的解决思路,务实创新,因地制宜,积极实践“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区域整治”、“园区集中”等联小做大、整合做强的模式,积极引导小作坊的规范发展。同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和上级督导力度,确保不出现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一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两打”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企业。同时,将苏丹红、吊白块、甲醇等18种化工产品定性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和明确有毒有害非食品的范围。凡是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一律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对乳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全面地、坚决地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杜绝无证生产。
二是实行重点区域挂牌警示制度,强化监管责任。每个省局都要至少确定本省10个食品安全重点监管的地区,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并在5月31日前将名单上报总局。总局将选择部分地区作为全国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地区,实行挂牌督办,促使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级政府行动起来,真正消除突出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总局将对列入全国食品安全重点监管的地区,直接组织力量督查督办,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坚决维护食品安全。
三是强化动态监管制度,及时掌握安全隐患趋势。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实施动态监管,加大日常质量安全卫生的巡查、回访、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实行食品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双月报表制度,总局将统一制定报表格式、填写内容和具体要求。每个省局必须在单月的15日前,按照统一格式向总局报告本辖区内上两个月重点区域整治动态、食品企业数量变化、巡查企业数量、巡查次数、关闭数量、抽查产品数量和抽查结果等,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解决。各省也应建立相应得动态监管制度。
四是实行双向报告、两级督导制度,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查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双向报告制度,即一方面向地方政府报告,另一方面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重问题要即发现即报告。涉及以下五个方面情况的,必须讲实话,报实情:存在区域性安全隐患的、发现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报请地方政府取缔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的和区域主要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低于50%的。同时,总局和省局将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县级地区加强督查指导,实行重点督导、专项督导和定期督导制度。加大督导力度的目的,就是要积极促进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责任的落实,积极帮助基层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此外,在小作坊监管工作中,各级质检部门在扎实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大主动宣传力度,引导媒体积极宣传监管成效,树立质检部门狠抓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对日常巡查、监督抽查、节日检查等工作的日常性宣传;对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原则上一律公开报道;对查出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积极请媒体适时介入,加大宣传;对存在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未能限期解决的,总局将组织区域性食品安全状况专项抽查,并坚决将问题严重的地区公开曝光。进一步强化监管成效宣传,积极向公众展示质检部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维护食品安全的决心。
最后,我要再强调的一点是,目前部分省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监管职责要求,有的甚至明确了证照不全小作坊的查处分工,这对小作坊的监管是有利的。但是,不管地方政府对小作坊查处分工是否有发文,都不会改变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的职责。我们决不能把生产加工领域再划出去一块,特别是对证照不全和“三无”小作坊,也要全部管起来。管不管是态度问题,地方政府最为看重的也首先是态度问题。我们说管理对象要全部包下来,但并不是责任就是我们包下来;一旦出了问题,谁的责任,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各地质监部门要在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同时,必须坚决做到不等、不靠,要更加认真、更加主动地负责当地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监管。特别是上级有要求、群众有举报、媒体有曝光的,必须果断、迅速地予以坚决查处。
三、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扎实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
在突出抓好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同时,各级质监部门必须坚持深入推进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改革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全面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一)进一步完善和夯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进度。各省、市局要力争在今年9月完成豆制品、蜂产品等7类产品发证,10月份开始无证查处工作。同时加快26个审查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各省审查员一经培训即可开展发证工作,力争年底完成发证,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无证查处工作。这样,从2008年开始,所有的食品都纳入无证查处范围。同时,要加快已授权各省局监管的21类食品的发证速度,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保持全国步调一致。二是健全和完善市场准入审查细则,提高各类食品审查细则的可操作性。组织28个市场准入专业技术委员会和各省局探索实施中华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将具有传统工艺和地方特色原料加工的食品纳入市场准入管理。同时,通过扶持和引导,形成一批具有传统特色的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食品,占领更大的市场,扶优扶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改革市场准入条件要求。对已开始无证查出的产品,生产加工条件较好、但缺乏检验能力的企业,允许将委托检验作为出厂检验条件,使这一部分企业统一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同时,严格委托检验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四是按照总局的统一安排,会同各省局进一步完善食品许可程序,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实现食品许可网上审批,规范审批行为。五是加强许可后续监管,保证发证质量。研究制定获证企业有效监管措施,对监管中发现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故意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严重的企业,坚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六是以研究制订白酒、葡萄酒、黄酒等酒类酒龄的标识标注为突破口,进一步严格食品标签监管制度,抓紧制定《食品标签监管办法》,将食品标签监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七是加强市场准入的基础研究,在各地实行强制检验的实践基础上,研究制定《食品市场准入强制检验管理办法》,从肉制品、水产加工品、乳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开始,严格执行产品出厂强制检验制度。
(二)加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进度,加大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2007年,我们仍要坚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推动食品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争取在年内实现《食品卫生法》规定的7大类食品相关产品全部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深入调查,进一步摸清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情况和质量状况;二是进一步推进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三是启动纸、玻璃、橡胶等其他材质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和工具的准入制度;四是从市场准入制度入手对食品过度包装开展专项治理,引导广大包装企业树立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并通过市场准入实施通则和细则形成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法规约束。五是组织研究食品用设备、消毒剂、洗涤剂等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制修订工作;六是进一步研究完善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技术规范;七是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细则修订工作;八是系统研究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监管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切实推进法规、标准制订工作,全面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各地质监局要加快推进市场准入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贯,督促无证企业尽快申领生产许可证。进入查处期后,对拒不申领许可证的坚决查处。对企业集中,但发证进度不理想的地区,省级局要组织重点督办。
(三)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2007年年底前要实现全国31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日常安全卫生监管信息和43个国家级食品质检中心日常检验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动态统计。二是进一步加强风险预警信息的分析评估,建立食品安全形势专家分析定期会商制度。科学分析28类食品的行业性和区域性重点问题,判断和预测阶段性突出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根据研究分析结果,形成指导性意见报告,确定食品安全监管阶段性工作重点,指导各省局集中力量抓突出问题。四是充分运用专项整治、专项抽查、风险预警和召回等应对措施,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四)加强快速反应保障条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防止事态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理操作手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组织应急处理演习,提高实战应对能力。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和专家评估队伍,及时捕捉敏感信息、及时作出风险评估、及时提出应对建议。加强重点食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优先研究食品中非食品原料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标准制修订快速通道,组建食品安全应急标准工作组。充分利用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化办公手段,加快突发事件应急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非食品原料监控,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范围。07年我们选择了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等16类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作为监控对象,重点监控非食品原料使用情况和容易被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监控项目扩大到42个。加强食品风险监控的技术研究,使风险监控数据采集更广泛、更科学、更准确。有条件的地区,也要针对本辖区消费量大的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掌握质量安全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实行添加物质备案制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犯罪行为。4月19日,总局印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中添加的所有物质,必须到所在地县级质监部门备案,不备案或不如实备案的依法处罚。总局已经组织开发了全国统一联网的备案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此次会后,这一管理系统就将在部分省市组织试用,并很快在全国推广。实行添加物质备案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备案,提前告知企业如何合法按标准生产,提醒和警示企业不要滥用添加剂,特别是不能使用非食品原料,确保从源头上降低食品安全隐患。对不如实备案或者备案后又私自添加其他物质的,各地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查处。
(七)加大不合格食品召回力度,探索建立高风险食品溯源制度。今年已将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列入总局年度立法计划,我们将加快立法进度,积极促进食品召回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安全和卫生项目,对存在致病菌、化学性污染、使用非食品原料等可能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大召回力度,问题突出的要开展集中整治。各省局也应加大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力度,研究制订配套措施,降低不合格食品可能带来的危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同时,我们将从安全风险较高的肉制品、水产加工品等食品入手,与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制度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相结合,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研究建立高风险食品溯源制度。总局将结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研究探索食品可追溯性作为对生产加工企业强制性要求的可行性,大力支持有条件的省局率先建立食品追溯机制。
(八)严格队伍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市场准入检验机构和审查员的管理。严格发证检验机构的比对和指定工作,严格审查员的培训和期满换证工作。二是加强食品市场准入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充实专家队伍。三是开展食品添加物质备案人员培训,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添加物质备案软件推广使用力度,提高添加剂管理工作科学性和工作效率。四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督员教育和培训力度。各地要按照总局制订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食品安全监督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对政府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培训,逐步提高基层一线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五是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许可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有偿咨询。
(九)增加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步伐。各级质监局应按照总局金质工程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增加相应投入,积极配合总局建立以“一平台三系统”为核心、全国统一的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构框架,充分利用金质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建设功能齐全、使用方便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使全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快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的时效性,更加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同志们,2007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食品安全工作攻坚破难的关键一年,我们的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抖擞精神,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年,加快推动全国食品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以出色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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