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食监函[2007]172号
关于征求食用香料香精和食品接触用陶瓷产品
生产许可实施细则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对食用香料香精及食品接触用陶瓷产品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我司组织制定了《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及《食品接触用陶瓷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发给你单位,请提出意见,并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意见电子版或纸质反馈至食品生产监管司。
联 系 人:于 薇 郭凤忠
联系电话:010-82260724 82261854 82260312(传真)
电子邮箱:xkzyww@aqsiq.gov.cn
Guofengzhong1@163.com
联系地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产品管理处, 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100088
附件1、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2、食品接触用陶瓷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